江门市政府出台的《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江门市公租房的租金由房屋建设成本、房屋年限、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综合考虑,实行差别计价,并对低收入家庭给予适当减免。
截至2021年底,江门市共有公租房住房14.2万套,覆盖面积达到2747万平方米。其中,中心城区占42.4%,新城区占12.9%,开发区占21.2%,蓬江区占10.4%,台山市占8.3%,恩平市占4.1%,鹤山市占0.7%。
目前,江门市公租房的供需矛盾较为严重。从出租方面看,公租房的租赁门槛较高,对租户的审查较为严格,使得一些有需要的家庭难以获取公租房。同时,公租房的建设速度跟不上需求量,等待申请公租房的家庭数量巨大;从住户方面看,已经入住的部分家庭,起义质量不同、生活习惯和素质等存在差异,管理难度大。
健全公租房的审核及申请流程,确保低收入家庭及困难家庭获得公平的住房机会。
加大公租房建设的力度,同时改进公租房的管理、维修和管护工作,推出线上申请、审核等一体化服务。
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公租房管理,提升管理水平,加强小区环境管理,严堵违规行为。
支持社会力量,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与管理,促进公租房多元化运营和发展。
未来,江门市将进一步健全公租房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,加大公租房的供应力度,落实好差别化租金政策,确保全市低收入家庭及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。同时,推进公租房与市场租赁房之间的有机衔接,积极探索集体土地上建设公租房的模式,有效缓解“一房难求”的问题,提升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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